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新安县四家景区项目专项法律、会计服务机构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询比采购的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安县四家景区项目专项法律、会计服务机构项目
2.项目编号:HNWLCG20240806
二、评审情况
1.评审日期:2024年8月13日09时30分
2.评审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祥盛街众旺路交叉口楷林中心7座17层会议室
三、成交候选人信息
一标段:法律服务机构
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
投标响应价格(元):小写: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委托全部服务内容完结;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万翔律师事务所
投标响应价格(元):小写:90000.00(元);大写:玖万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委托全部服务内容完结;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第三成交候选人:上海段和段(郑州)律师事务所
投标响应价格(元):小写:108000.00(元);大写:拾万零捌仟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委托全部服务内容完结;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二标段:财务及审计服务机构
第一成交候选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
投标响应价格(元):小写:178000元;大写:拾柒万捌仟元
服务期限:自进场之日起2周内出具报告初稿,经采购人确认后1周内出具正式报告;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国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投标响应价格(元):小写:195000.00元;大写:拾玖万伍仟元
服务期限:自进场之日起2周内出具报告初稿,经采购人确认后1周内出具正式报告;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第三成交候选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
投标响应价格(元):小写:197000.00元;大写:拾玖万柒仟元
服务期限:自进场之日起2周内出具报告初稿,经采购人确认后1周内出具正式报告;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四、公示时间:2024年8月16日-2024年8 月19日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次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采购人将签发成交通知书。
六、发布媒介:
本次成交候选人公示在《河南省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wltzjt.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众旺路楷林中心7座17楼
联系人:焦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63173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任亚兰 刘校婉
联系电话:0371-65928329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813室
邮 箱:jdgf7c@163.com
河南省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