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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印发
时间:2023-02-03 来源:中国旅游报

  近日,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并召开新闻发布会。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国家文物局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提出,商务部负责全国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会同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符合相关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强示范引领性的品牌认定为中华老字号,将其所属企业认定为中华老字号企业,建立中华老字号名录。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相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相关工作。

  发布会上,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据统计,1128家中华老字号企业中,有近800家涉及非遗项目,其中,87家老字号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近年来,文化和旅游部通过各种方式对中华老字号企业予以支持,让人民群众在传统节日体验中华老字号和非遗的独特魅力。下一步,将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传统工艺企业列入中华老字号名录,将符合标准的中华老字号认定为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加强对中华老字号所涉及非遗项目的分类保护,加强老字号人才培养工作,加强老字号的宣传推广,提升品牌社会可见度和影响力。

  国家文物局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老字号历史文化资源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老字号文物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国家文物局开展老字号文物资源调查,将其纳入文物保护法保护范畴,加大老字号文物保护力度,促进活化利用等。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将做好持续指导,加强老字号文物资源管理,强化老字号文物系统性保护,加强老字号文物价值挖掘与阐释传播,加强老字号文物的保护利用、活态传承,让老字号文物活起来,让人民群众真正能在原址原境品味中华老字号的原汁原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