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林州市太行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决策立项,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单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林州市太行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车载监控设备安装
2.2 项目编号:M410100006510001300N
2.3采购范围:现有30辆23座燃油观光车,10辆宇通中巴车,共计40套车载监控设备。
2.4服务期限:20天。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2.6最高限价:7.2万元。
2.7项目地点:林州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两项以上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务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承诺在接到系统故障后后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完成现系统或者设备的维修(经双方协商一致的特殊情况除外)出具承诺书,并盖投标人公章。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信誉良好,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盖投标人公章)
3.4.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及企业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
3.4.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3.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出具承诺书,并盖投标人公章)
4.询比文件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网(http://www.zybtp.com/)进行电子化询比采购。
4.2有意参加询比并符合条件的响应人,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详见中原招采网www.zybtp.com→办事指南→移动证书办理流程),方能参与本次询比活动。
4.3报名时间及上传报名材料(按照附件:报名材料格式要求上传报名材料)
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款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18时00分前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报名,并上传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廉洁承诺书及加盖公章的第3条款规定的相关文件扫描件(报名材料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请各响应人务必上传本条所规定的报名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报名材料格式)。
4.4报名方式:
4.4.1浏览公告时直接报名:响应人可以浏览项目公告后,使用电子钥匙,
点击公告下面的“现在就报名”按钮登陆,直接进入该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时注意选择要报名的分包,点击“下一步”,选择注册时填好的联系人,或者手动填写联系人,点击“确认报名”后,报名成功。
4.4.2登录系统报名:响应人使用电子钥匙直接进入平台系统,点击桌面上的“我要报名”后,选择页面上需要报名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上传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廉洁承诺书及加盖公章的第3条款规定的相关文件扫描件,具体要求见附件:报名材料格式。
4.4.3报名通过的响应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采网,方能参与询比活动。
4.5文件费:不收取。
4.6询比保证金:不收取。
5.报价方法及截至时间
5.1报价方法:报名通过后查看本项目询比清单进行网上报价。
5.2报名截止时间:今日起至2025年10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5.3询比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4报价:请报名成功的各响应人2025年10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登陆中原招采网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响应人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6.报价要求及询比规则凡参与报价的响应人,视为均已响应以下报价要求及询比规则:
6.1本次询比为一次报价,所有分项必须全部报价。采用总价的方式报价,
报价包含采购范围内相关的一切费用(提供增值税发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
住宿、差旅、利润及合同文件所要求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一切税费)。
6.2若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则该报价人的整体报价为无效报价。
6.3成交标准:
6.3.1各响应人应按照要求,对采购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遗
漏或选择性报价。
6.3.2按照总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该项目成交人。
7.响应人要求
7.1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集团公司内部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失信主体的;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环保、税务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2响应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行为之一: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采购定价过程中扰乱定价程序,和其他响应人违规串标的;
(4)违反廉洁承诺的;
(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人的;
(6)不履行报价承诺的、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7)不履行合同的;
(8)其他不良行为的。
8.授予合同
8.1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的权利,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8.2各响应人作出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
8.3成交通知书
(1)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采购单位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及时通知未成交的响应人。
8.4签订合同
(1)成交结果公示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响应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响应人。
(2)成交人不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记录为响应人不良行为。
8.5合同履行
(1)成交响应人在履行合同期间,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服务、质量,工期执行;
(2)成交响应人在履行合同期间须严格执行对采购人做出的价格承诺,合同期内价格不予调整。
9.付款方式
完成全部安装工作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wltzjt.cn/》、《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州市太行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林州市石板岩镇太行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桑先生
电话:19937246241
监督部门:林州市太行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党群纪检部
监督电话:0372-6082686
林州市太行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5日